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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
2019-09-26 17:34:53 民生信息网 - 霸州云网信息网络版 出处:民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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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年加工15万平方米钢木家具玻璃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项目名称:年加工15万平方米钢木家具玻璃面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     建设地点: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辛章一村     2019年7月,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霸州经济开发区胜芳产业园辛章一村,总占地面积2607 m2,总建筑面积2607 m2,其中:生产车间(含库房)(层高8.6米)建筑面积2607 m2(包括库房建筑面积为1500 m2)。
    (二)建设过程情况     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2018年12月委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年加工15万平方米钢木家具玻璃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霸环管[2019]B013-1 号。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竣工,并于2019年7月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工艺、投资情况及评价适用标准等未发生变化;厂区平面布置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发生了变化,危废暂存间进行了废气收集,提升了治理效果,但不会影响产能,不影响工艺,排污也不会增加,故不属于重大变化符合竣工环保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为玻璃清洗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的盥洗用水排放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金属玻璃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由于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与地表水体发生水力联系,故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印花、辊印、烘干、加温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光催化氧化装置+1 根 15 米高排气筒(1#)处理后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中印刷工业排放标准及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其设备噪声介于 80~95dB(A),经采取使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车间外昼间噪声可降至 55dB(A)以下,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废EVA胶片厂家协议回收,废手套、废水转印花背纸、废玻璃暂存于废料储存间临时储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废活性炭、沾染废墨包装物、废医用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临时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验收监测结果     试运行期间,企业委托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实际生产工况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有组织废气:经监测,该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及二甲苯合计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 印刷工业标准限制要求,为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去除率未达标,经加测车间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企业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浓度限值要求。该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中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制要求,为达标排放。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值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的要求,为达标排放。     3、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为玻璃清洗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的盥洗用水排放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金属玻璃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      建设单位:霸州市辛章永源玻璃加工厂      电    话:13833659797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wjXosSR4ccAfHZu51iTaw 提取码:kdww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Eoczv3XA2g3hvmB4QgvaFg 提取码:8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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