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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家具厂自主验收公开说明 |
2019-04-09 14:31:48 民生信息网 - 霸州云网信息网络版 出处:民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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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年产2万套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项目名称: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年产2万套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 建设地点: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霸州市辛章办事处辛六村、胜芳协作区辛 何路西的河北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家具产业园一期A4厂房) 2019年4月,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霸州市辛章办事处辛六村、胜芳协作区辛何路西的河北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家具产业园一期A4厂房)。年产2万套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项目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4392 m2(折合6.588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563.61 m2,其中:2F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263.61 m2,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300 m2。 (二)建设过程情况 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于2018年2月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年产2万套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16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霸环管[2018]12-1号。于2018年8月28日领取排污证,本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竣工。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水帘柜及水喷淋废水,经沉淀除去漆渣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盥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金属玻璃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与地表水体发生水力联系,故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切割、打孔、打磨、木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颗粒物主要为木工加工车间粉尘,设备均自带除尘设备,项目车间设1套中央除尘系统粉尘通过收尘管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1#)排放。打磨柜为半封闭,集气效率95%,并自带脉冲除尘器,净化后统一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2#)。板材冷压粘合、封边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风机引入光氧有机废气净化器(1套)+15米排气筒(3#)处理后排放。少量未被处理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由车间门窗排出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喷漆、烘干过程过程将产生多种污染物,主要为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烘干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项目建设4个喷漆房,4个烘干房(表干房),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和烘干废气合经1套水喷淋塔+光氧催化装置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空(4#)。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其设备噪声介于75~100dB(A),经采取使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车间外昼间噪声可降至75dB(A)以下,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工业固废包括废板材、除尘灰、漆渣、漆尘、废漆料包装桶、废胶桶、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板材、除尘灰、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废;漆渣、漆尘、废漆料包装桶、废胶桶为危险固废。 ①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及《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指南》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危险废物为漆渣、漆尘、废漆料包装桶、废胶桶(注:HW12染料、涂料废物--非特定行业-- 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危险废物储存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内,交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险废物仓库选址与原料仓库保持有一定距离,不互相干扰。 b危险废物仓库为永久性砖混建筑,符合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室内底部在表面铺5cm防渗水泥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c废漆渣必须设置专用贮罐(或贮槽),作出标识,妥善存放,定期外运,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固废; d禁止将危险固废混入一般固废中贮存、外运; e必须向有关部门对废物进行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告。 ②一般固废处理与处置 项目废板材、除尘灰、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板材、除尘灰暂存于废料储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试运行期间,企业委托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废气、噪声、废水等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实际生产工况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冷压封边工序、烤漆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及二甲苯合计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1甲烷总烃最高去除效率未达标。 故加测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 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由于本公司不具备低浓度颗粒物检验检测资质,故委托北京中科丽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证许可编号: 180112050686外包检测)外包监测。数据来源于ZKLJ-G-20190327-008,烤漆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二级(染料尘)标准限值要求:木工工序、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 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限值,为达标排放。 3厂界环境噪声 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 建设单位:霸州市辛章金昌家具厂 电    话:13840964326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https://pan.baidu.com/s/1HlrZf-BgC309OMNEqed5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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