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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博超群自主验收公开说明 |
2019-03-22 14:58:42 民生信息网 - 霸州云网信息网络版 出处:民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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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 年产3万把办公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项目名称:年产3万把办公椅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 建设地点:霸州市东段乡石家堡村 2019年3月,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霸州市东段乡石家堡村,总占地面积7370 m2,总建筑面积6458 m2,其中:生产车间(层高8.2米)建筑面积2478 m2、库房(层高8.2米)建筑面积3740 m2,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40 m2。 (二)建设过程情况 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2018年5月委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年产3万把办公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于2018年7月25日通过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霸环管[2018]B089-1号。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并于2018年10月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布袋除尘器的摆放位置,2号排气筒的位置发生变化,由原来的打孔区西侧变为打孔区东侧;为了加强废气的有效治理,在危废间内设置一个排气口,将危废间内的废气引至光氧催化设备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其他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全部进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霸州市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 2、废气 ①焊接烟尘 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气经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烟气通过厂房通风窗户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至大气中。焊接烟尘(颗粒物)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 ②喷胶废气 项目喷胶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净化系统处理后合经1根15m排气筒排空(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少量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③打孔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颗粒物 项目异形板打孔产生木屑颗粒物,打孔设备顶部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空(2#)。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铁管下料、打孔钻眼、砸母加工、机械冲压加工等工序中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匀分布在密闭的加工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企业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生产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钻打孔的下脚料(废木屑)及除尘器内的除尘灰,机加工下料产生的废金属下脚料,裁切下来的废布料、废海绵和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除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它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废料储存间临时储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机油为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临时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验收监测结果 试运行期间,企业委托北京中科丽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实际生产工况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有组织废气:经监测,企业生产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喷胶工序处理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苯≤1.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低于70%,经加测车间口,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企业生产车间边界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均为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企业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苯≤0.1mg/m3、甲苯≤0.6mg/m3、二甲苯≤0.2mg/m3),为达标排放。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5.3dB(A)~57.4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45.4dB(A)~46.5dB(A),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全部进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霸州市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 建设单位:霸州市东段瑞博超群办公椅厂 电    话:15230605678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https://pan.baidu.com/s/1kZcSYSXKtP6R2RnLxxL-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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