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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自主验收公开说明 |
2019-03-22 14:56:44 民生信息网 - 霸州云网信息网络版 出处:民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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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项目名称: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中高档板式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霸州市胜芳协作区辛何路西侧胜芳家具产业园一期A9厂房 2019年3月,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霸州市胜芳协作区辛何路西,总占地面积4496 m2,总建筑面积5546.48m2,其中:2F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346.48m2(包括底漆房、面漆房、晾漆房518m2),3F库房建筑面积1200 m2(包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0 m2)。 (二)建设过程情况 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2018年8月委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中高档板式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通过廊坊市环境保护局霸州市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霸环管[2018]B103-2号。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并于2018年10月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中固废间和危废间位置发生变化,固废间由原来的楼梯间东侧变为木加工区西南侧,危废间由楼梯间东侧改为楼梯间西侧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其它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水雾喷淋废水,经沉淀除去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职工生活盥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①木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颗粒物 木屑颗粒物主要为木工加工车间粉尘。设备均自带除尘设备项目木工车间设1套中央除尘系统,粉尘通过收尘管道送至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 ②冷压、封边、贴纸皮、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 本项目冷压、封边、贴纸皮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将产生多种污染物,主要为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晾干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项目建设3个喷漆房及2个晾干房。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净化后和其他有机废气合用1套”喷淋塔+干式除尘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空(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少量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及甲苯、二甲苯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漆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 ③腻子打磨、漆面打磨产生的颗粒物 腻子打磨和漆面打磨均为手工打磨。手工打磨均在脉冲打磨除尘柜内进行。项目打磨柜为半封闭,集气效率90%,并自带脉冲除尘器,净化后统一经1根15m排气筒外排(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木料加工设备镂铣机、锯床、钻床、砂光机及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匀分布在密闭的加工车间内,采取使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企业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生产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废板材、废木皮、除尘灰、漆渣、漆尘、废漆料包装桶、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板材、废木皮、除尘灰、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板材、废木皮、除尘灰暂存于废料储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漆渣、漆尘、废漆料包装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验收监测结果 试运行期间,企业委托北京中科丽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实际生产工况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有组织废气:经检测,企业木工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木板封边工序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非甲烷总烃去除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苯≤1mg/m3、甲苯和二甲苯合计≤20mg/m3,甲烷总烃去除率≥70%),为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该企业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即昼间值≤60 dB(A),夜间值≤50 dB(A)),距离厂区最近点幼儿园边界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值≤55dB(A),夜间值≤45 dB(A)),满足要求。 4、废水: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具备采样条件,故不做检测。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本项目废水均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 建设单位:霸州市一诺家具有限公司 电    话:15613641777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https://pan.baidu.com/s/1KaeVFJTs_LSA-pd9PgSk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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